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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霍顿《加尔文的人生智慧》三(十)1.律法和福音 2.第三重功用:来自神的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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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的人生智慧》

——荣耀他并永远以他为乐

《CALVIN ON THE CHRISTIAN LIFE》 —— GLORIFYING AND ENJOYING GOD FOREVER

迈克尔·霍顿(Michael Horton)/著

穆桑/译

上海三联书店;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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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约2700字

·黑体字原文标

·编录:杨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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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律法的宗旨不是要使我们的心趋向敬虔,而是揭示我们的悲惨,使我们逃向基督。福音是“使人重生的工具,白白使我们与神和好”。律法告诉我们神的圣洁对我们有什么要求,但并没有给我们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律法之约生出奴隶,福音之约生出自由人。

第三部分 活在身体里面

第十章 基督徒生活中的律法和自由

p231

没有什么人像加尔文及其属灵后裔一样,既被指控为律法主义者,也被指控为放纵主义者。加尔文对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角色有什么见解呢?他又是怎样协调基督徒的自由和基督身体中的爱的益处呢?

1.律法和福音

奥古斯丁的论著《字句和精义》着重指出,神以不同方式,借由他的道,即“律法”和“福音”,施行审判、赐下恩典。而对后来的解释者来说,福音就是新约,或者“新律法”。他们常常说到“福音的律法”(the law of the gospel),进而也常常说,基督的命令比旧约律法要容易遵守。

与路德一样,加尔文发现,律法和福音的这种混淆是中世纪信仰和实践发生错谬的根本原因。他说:“那些不明白这些教导之人幻想基督是另一位摩西,是福音律法的颁布者,为要补充摩西律法的不足。”——“这种说法在许多方面是极有害 的。”信徒要爱神、爱邻舍,不过,“他们无论做什么,也达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完全”。“如果以律法做准绳,那么,无论自己想要做什么,都会被咒诅。”他们最好的行为都是不完全的,仅就这一点来说,倘若放在神公义的审判台前,也会被判为“律法上的过犯”。

p232

加尔文还援引了梅兰希顿提出的律法的三重功用:(1)在神的审判面前控告我们,证明世界有罪;(2)提醒所有人,甚至是非基督徒,他们应当遵从写在他们良心上的道德律;(3)引导信徒走感恩之路。

律法的第一重功用,旨在“剥夺我们对自身之义的倚赖,使我们接受[神的]恩典之约,逃向基督,因基督是律法的总结”。律法是良善、真实、正确的,我们则不然。因此,谈到是否能让良心确信神的恩惠这个问题的时候,律法与福音截然相反。“因为保罗的话永远有效,即律法和福音的区别在于:后者不喜欢前者以行为为条件应许的生命,而喜欢出自信心的生命。还有比这个对照更清楚的吗……?”如果我们所谓的律法是圣经的前五卷书,那么律法当然也包含福音。不过,如果我们指的“仅是[摩西的]职事所特有的那一部分,由律令、奖赏和惩罚构成”,那么律法与福 音完全不同。摩西职事的宗旨所在,是要让神的百姓——

p233

对自己的义绝望,从而逃往充满神恩的避难所,也就是逃向基督。这是摩西管家职事的目的或初衷……

只要律法这个词这样严格使用,摩西就暗示了与基督对立;因此我们必须思考,律法既然应与福音区分,它到底包括什么。

加尔文与路德一样坚持认为,在阅读、宣讲、解释圣经时,区分律法和福音极为重要。在《罗马书》10:3—7中,保罗的意图是,再次“表明律法之义和福音之义的差别极为巨大”。

加尔文说:“福音的话语足以安抚心灵,使我们的救恩确定无疑。”“我们要明白律法和福音的差别,由两者的不同可以推知,就像律法要求的是行为,而福音只要求我们用信心领受神的恩典。”律法是面镜子,照出我们的罪,将我们驱向基督。律法只会告诉我们“我们所亏欠于”神的,“除非我们完全顺服他,否则便毫无永生的盼望,若我们在某一方面有丝毫偏差,将受到神的咒诅”。我们是有罪的,所以“律法的生就是人的死”。“律法的独特职能就是将良心 召唤到神的审判台前。”律法的宗旨不是要使我们的心趋向敬虔,而是揭示我们的悲惨,使我们逃向基督。

p234

加尔文甚至认同路德的名言:“律法无非咒诅。”比如,他在传讲《以赛亚书》53:11时说:

律法只生出死亡。它加重我们的罪责,激动神的愤怒……神的律法在说话,但并没有归正我们的心……因为神并没有在福音中说,“你必须做这个,你必须做那个”,而是说,“要相信我的独生子是你的救赎主;要接受他的受死和受难来医治你的疾病;要投入他的血中得洁净。”

加尔文还促进了改革宗依照“两约”区别律法和福音这一做法的成形。在他看来,“两约”就是“律法之约和福音之约”。“两约就是两个母亲,生出来的孩子也各不相同;律法之约生出奴隶,福音之约生出自由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律法所能做的无非咒诅。”在《加拉太书》第3章,保罗“以矛盾之事为论据,因为同一个源泉不可能既出热水,也出冷水”。“律法将所有人置于咒诅之下。因此,到律法中求福分是徒劳之举。”

p235

福音是“使人重生的工具,白白使我们与神和好”。“福音的应许是白白、完全倚靠神的怜悯,而律法的应许乃是倚靠遵行律法。”即便作为信徒,“这一点我们也要终生倾听”。我们一定要敏于分别律法和福音,不然又会回头指望行为,良心会因而永远困惑不安。即便是被称义、重生的信徒,也不能靠遵行律法作为蒙神喜悦的确据。

2.第三重功用:来自神的生活智慧

加尔文列出律法的三重功用后,进而探讨了第三重功用,认为律法的第三重功用是在道德层面引导我们。他说:“律法有劝诫信徒的力量,但这种力量不是用咒诅来捆绑良心,而是一再地激励他们,使他们摆脱懒惰,并且掐醒他们,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不完全。”他又补充说:“不是说律法不再吩咐信徒去做正确的事,而是说律法对信徒来说跟从前不一样了;律法不再以恐吓和搅扰的方式来谴责和毁灭他们的良心。”加尔文认为确据等同于信心:相信福音就有保障。虽然加尔文的某些后继者强调,要严格自省,发现拣选的标记,“加尔文则不同,他常常将信徒引向圣经和圣礼,使他们确信,基督已经为他们死了”。

p236

不过,警告信徒在坚固良心的事上不要给律法留任何余地后,加尔文随即又说:“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推断:对于信徒而言,律法毫无用处。律法不断教导、劝勉和激发信徒行善,虽然对于信徒的良心,善行在神的审判台前与他们的称义完全无关。”律法是好的,但律法的职责很明确。律法告诉我们神的圣洁对我们有什么要求,但并没有给我们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律法显明了神的公义,但并不具有使人称义或使人成圣的能力;律法并不能让我们的良心确信神恩待我们,因为我们的良心总是有亏欠。跟随基督、效法他榜样的呼召是律法,不是福音。作为对已经借由基督归给自己的义而称义者的一项命令,这样的呼召是良善而智慧的。而如果是作为在神面前变得公义的一种方式,这样的呼召纯粹是在定罪。如果我们的得救在于效法基督的样式,那最让我们绝望的就莫过于基督的样式了。在基督徒的一生当中,福音始终是平安的源头,无论是在确据和成圣的事上,还是在信心和称义的事上。

p237

不过,正因为如此,对加尔文来说,律法的第三重功用——亦即作为对我们生活的道德指引——是“主要的功用”。在司法意义上,亦即在律法之约意义上,我们不在 “律法之下”。如今,“律法不是严厉的监工,要求人完全满足它”,律法只是指出“我们一生应当奋斗的目标”。但凡有人讲道,劝勉信徒要更加忠信,好像这是确保神恩待的条件,加尔文都强烈反对。加尔文说,信徒不但要“留意其中的诫命”,

也留意神施恩的应许,唯有神的应许使苦变为甘甜。若律法只强求人的顺服和威胁违背它的人,并以惧怕搅扰和为难人,难道有比这更令人反感的吗?大卫特别表明他在律法上看到中保,因为若没有这中保,就毫无喜乐和甘甜。

我们再次看到,“虽可区分却不可分割”的原则在起作用。律法和福音绝不可混淆,但也绝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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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总序 1

致谢 3

第一章 加尔文论基督徒生活:导言 5

第二章 加尔文论基督徒生活:处境 34

第一部分 活在神面前

第三章 认识神与认识自己 51

第四章 演员和情节 68

第二部分 活在神里面

第五章中保基督 107

第六章与基督联合所获得的恩赐 124

第三部分 活在身体里面

第七章 神怎样传递他的恩典 157

第八章作为充满恩典的“属天剧场”的公众敬拜 194

第九章 坦然进入:以祷告为“信心的首要操练” 213

第十章 基督徒生活中的律法和自由 231

第十一章 神的新社会 262

第四部分 活在世界当中

第十二章 基督和凯撒 299

第十三章呼召:善行的去向 321

第十四章以未来的视角活在当下:盼望荣耀 350

索引 376

经文索引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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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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