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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楚门《路德的人生智慧》二、神学家 1.海德堡辩论 2.两种神学家 3.对上帝之爱的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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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的人生智慧》

—— 十架与自由

《LUTHER ON THE CHRISTIAN LIFE》

—— CROSS AND FREEDOM

卡尔·楚门 (Carl R.Trueman) 著 

王一 译

上海三联书店;2019-06。

·正文约7700字

·黑体字原文标

·编录:杨原平

摘要

路德对两类神学家(荣耀神学家和十架神学家)的区分不仅是认识论层面的,也是道德层面的,人若不对自己绝望反认为尽己所能会使上帝赐恩,实际上就是罪恶悖逆地自欺。把上帝的启示聚焦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把十字架作为福音神学里重要的基本准则,必须基于十字架才能完整地理解上帝的启示。           

正文

第二章 神学家、祭司和君王

我要的只是堂堂正正地踏进家门。

—— 乔尔·麦克雷,《午后枪声》

1.海德堡辩论

p62

在第一章里,我曾简单地提到,路德因着呼吁讨论赎罪券问题一时成为争议人物,接着,在1518年4月的海德堡举行的奥古斯丁修会的会议上,他有机会正面阐述自己的神学观点。按照常规方式,路德在会议上主持这场辩论,由他的同事莱昂哈德·拜尔来做辩护,而论纲则是路德事先准备好的。

这次事件后来被称为海德堡辩论,可以说它是奠定了后来路德宗的神学基石之一。辩论包括40条论纲,前28条是神学性的,后12条是哲学性的,特别涉及亚里士多德哲学对基督教神学的损害。从诸多方面来看,这些论纲扩展并细化了1517年9月出版的《驳经院神学论纲》一书中所勾勒的观点。

那天神学辩论的核心是路德所提出最著名的异议之一,对他整个神学观具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荣耀神学家与十架神学家之间的区分。他从第19条开始提出这一观点,但在我们理解路德高深莫测的语言之前,需要先明白它在整个辩论中的位置。这一点非常重要。

p63

路德以讨论上帝律法的作用来开始他的辩论。前两条论纲奠定了基础。他提出上帝的律法是好的、有益的,但是它不能带领人类走上拯救之路(第1条),善行更不能达到这个目标(第2条)。这两条总结了路德新的神学信念,它源自于路德之前多年对保罗书信的研读。上帝是公义的,而他的律法是他圣洁属性的体现,可是人无法使自己在上帝面前被接纳。接下来路德以这两点为基础得出两个认识论上的结论:人的善行看起来很有吸引力,但却“可能是致死的罪”(第3条)。路德的意思是,在我们看来善行配获得上帝的接纳,但实际上在上帝看来却是肮脏的破布。我们对善行价值的认知与其实际情况之间存有差别,这指向人类知识的道德本质。反之亦然,上帝的善工在人类看来是罪恶的,但实际上在上帝看来却是大有功德(第4条)。

第5条从表面上看很令人费解:“人的行为(我们指那些明显的善举)并不是致死的罪—仿佛它们是罪行。”路德在论纲证词里解释这一条,他说在上帝面前谴责我们的那些致死的罪,并不是我们所想的诸如奸淫或谋杀等令人发指的行为,而是从有罪的内心流露出来的任何行为,哪怕是那些看起来是善的行为。②路德不仅深化了对罪的理解,同时也指出以人为主体的认识论的严重堕落。可以说,路德是在强调我们人为自己所造的各类神学都是虚假的,因为都没能正确理解人堕落状态的严重性。第6条论纲更加强化了这一观点:上帝借着人所成就的工作并不算是人的功德。

——

② LW,31:45.在中世纪神学里,致死的罪(mortal sins)是指那些严重而故意违背上帝律法的罪,可以导致基督徒从恩典中失落。这些罪包括拜偶像、凶杀和奸淫。可宽赦的罪(venial sins)是指那些不会导致失去恩典的小罪,例如散布流言等。

p64

这句话对路德成熟的新教神学意义重大。在新路派的神学体系里,尽己所能者获得恩典的基础在于情谊功德(congruent merit)而非义理功德(condign merit)。* 那么,对路德来说,上帝借着人所成就的工作,从严格的义理性角度讲,永远没有功德价值。他的论纲证词里解释道,人类就像生了锈的钝器,不论工匠多么高超,用这样的工具做出来的东西必然有缺陷。

——

* 功德或功绩(merit)指人的道德行为从上帝获取奖赏的价值。义理功德指完全达到上帝公义的功德,其价值以正当方式配得奖赏;情谊功德指未达到公义要求的功德,其价值本身无法正当得到奖赏,但基于上帝情谊的慈悲和立约的许诺而获得奖赏。——译者注

第7条至12条进一步详细讨论致死之罪,尤其是它与人对善行的态度和理解之间的关系。路德指出的关键点有些吊诡:我们认为不是致死之罪的行为恰恰是致死的。从这里我们开始看到路德神学不变的主题:对自义的恐惧。这与他的谦卑神学一致:如果说唯有当我们完全对自己的行为绝望,并完全谦卑地把自己投靠在上帝的怜悯中才能与他和好的话,那么我们对自己行为的态度是衡量我们是否真谦卑的重要指标。真基督徒活在一种强大的张力之下:对公义圣洁的上帝的敬畏是理解我们自己善行之不义的核心。第12条让人联想到一句古语:“智者自知一无所知。”而这也体现了路德对行为的理解:当人们惧怕自己所犯的致死之罪时,这些罪在上帝眼中反而是真正可宽赦的。

p65

第13条至15条里,路德以抨击自由意志的概念来为之前所论提出概念框架。路德相信堕落后存在自由意志,但只是在行恶的范围内。人类的意志没有主动行善的意向,只能是被动的。就像尸体无法主动转向生命,我们也无法主动转向上帝。这也改变了他对洗礼的看法:如果洗礼是洁净,那么受洗者就存在某种主动转向善的本质。可是,如果洗礼是关乎死和复生,那么受洗者就像拉撒路一样完全被动倚赖上帝单方面的主权行动。 路德相信这才是保罗教导的。

到了1525年,这也构成了与伊拉斯谟论战的一部分。路德以他神学辩论的杰作《论意志的捆绑》回应了伊拉斯谟的《论意志的自由》。我们之前提到过,这本书与他的两部要理问答一起被路德视为他最值得留给后世的作品。他还在其中隆重致谢伊拉斯谟,称他是唯一真正抓住整个宗教改革神学的根基并在此关键问题上交锋的人。 ⑤因此,重要的是,我们要理解意志捆绑对路德整体神学构造的重要性。

——

⑤“此外,你也不像其他人,因为只有你攻击了真正的关键问题,就是争论中问题的本质,而且没有用关于教皇、炼狱、赎罪券以及类似的鸡毛蒜皮之事(因其并非基本问题)的枝节问题来烦扰我,几乎人人都曾以这类事来猎杀我,但却徒劳一场。你,只有你才看到了决定每件事的关键问题,并且对准了重要目标;我要诚挚地为此而向你致谢。”(LW, 33: 294)

p66

理解堕落后意志被捆绑是理解基督徒得救确据的基础,如果说救恩,哪怕只有一丁点儿,是出于我们自己这样软弱、有罪、优柔寡断的罪人,那么我们如何能确定自己得救呢?回到海德堡辩论,意志捆绑这一要点再次巩固了路德至此所论述的有关善行的内容,实际上更将其强化:善行是不可能的,不但因为我们意志被污染败坏了,更是因为我们的意志完全被捆绑在罪里。

这导致路德写下了直至目前最引发争议的一条论纲,第16条:“凡相信尽己所能就可以获得恩典的,只是罪上加罪,犯下双重的罪愆。”

路德以这条论纲攻击了他的中世纪老师们教授的神学。路德在这里使用的语言很清楚与加百列·比尔所讲的“约”的神学以及新路派有关联,而路德得出的结论攻击性极强:这种神学使人类原本罪恶的状况更加恶化。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妥协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可能:路德把自己的立场表达得很清楚,这也使他在对峙时无处可逃。接下来,他处理了可能由此导出的错误推论,他说上述说法不会叫人绝望(第17条),而是为叫人达到对自己的能力绝望的谦卑,而这种谦卑正是领受基督恩典的前提条件(第18条)。

由此,路德便点出他最著名的荣耀神学家与十架神学家的区分。简言之,这个区分取决于对救恩的理解,而对救恩的理解中又包含了各样教义真理。第一,他加深了对罪的理解,认为罪等于在上帝面前的道德死亡,正如上帝圣洁的律法显明给我们的。第二,意志对救恩而言是完全无能的。第三,拒绝这些基本真理是道德问题,更加重在上帝面前的罪愆。

2.两种神学家

p67

在这个背景下,路德开始引进他最著名的神学区分之一:

19.那把上帝不可见之事物当作可参透的、如同日常发生之事的人,不配称为神学家。(罗1:20)

20.然而,那透过苦难和十字架来理解上帝可见且显明之事物的人,才配称为神学家。

21.荣耀神学家称恶为善,称善为恶;十架神学家正确道出事物的真相。

这些论纲背后的神学非常丰富,是思考路德神学的起点,也对了解他的基督徒生活观有特殊的含义。首先,我们需要留意,虽然“十架神学”这个词,或者其拉丁文theologia crucis在讨论路德时常常出现,但他在这儿提到的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十字架神学。其实,路德说的是十架神学家和荣耀神学家。这就提醒我们,路德提出的不是一些可以缩减到知识技术或方法层面的东西。神学是真实有血肉的人们的思想,因此神学也构成了人自身的存在。神学(即进行神学思考的行为)和人类学是不可分割的。在详细讨论这一点之前,我们需要简单指出路德这一区分背后的神学论点。第一,神学基于上帝对自我的启示。从神学的客观来源来讲,这一区分取决于神学家如何识别对上帝的认知的来源。荣耀神学家的错误就在于把这个世界表面上显现的当作就是对上帝的认知的来源。

p68

在详细讨论这一点之前,我们需要简单指出路德这一区分背后的神学论点。第一,神学基于上帝对自我的启示。从神学的客观来源来讲,这一区分取决于神学家如何识别对上帝的认知的来源。荣耀神学家的错误就在于把这个世界表面上显现的当作就是对上帝的认知的来源。

我们会在后面提到,这一点明显与路德的称义观相关联。显然,我们身边的世界的运作方式是建立在对等原则(reciprocity)的基础上:行善者得奖赏;作恶者受惩罚。因此,当荣耀神学家把世界的运作方式当作理解上帝作为的基础标准时,他们就假设人与上帝之间在关于救赎的事情上存在同样的原则。简单地讲,如果我想让上帝以仁慈待我,那我就必须做点好事来赚取他的青睐。

与此相反,十架神学家对上帝的认知源自于定睛上帝在他所选择的地方如何启示他自己。这一点,路德与新路派神学有明显的连续性。中世纪晚期的唯意志论(voluntarism)强调,从人类视角来看,上帝的意志决定了上帝的行动。这是认识论上的重要发展,因为它维护了上帝行动的他性(otherness)。从人类知识的角度讲,在上帝启示自己如何行动之前,人类无法预测上帝的行动。因此,在理解救恩时,路德强调的是我们所谓的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他的观点是建立在自己所接受的中世纪神学训练之上:如果你想知道上帝如何行动,那就必须定睛在上帝如何启示自己将来的行动。

p69

然而,尽管路德的观点是建立在中世纪晚期对启示的强调之上,但他超越了中世纪的神学教师们;他从两个方面强化这一点。第一,在前面的论纲里他很清楚地指出,这两类神学家的区分不仅是认识论层面的,也是道德层面的。其实,我们可以说路德把认识论变成了道德议题。路德认为罪导致道德死亡并进而引发道德捆绑,任何看罪的严重性轻于路德观点的,都是罪上加罪。任何人若不对自己绝望反认为尽己所能会使上帝赐恩,实际上就是罪恶悖逆地自欺。这里,路德的神学与保罗在《罗马书》1章所说的联系起来。对他的中世纪老师们来说,有关上帝的知识从本质上讲是个认识论的议题:由于上帝的全能,从人的角度看他似乎不可预测;因此,上帝的自我启示约束他必须以某种特定状态向我们显现。在这种观念里,罪之道德危机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但对路德来说,我们必须定睛在上帝自我启示的原因并非单单在于其明显的不可预测性,还因为事实上人类死在罪中,甚至倾向于创造一个符合自己期望的假神。

路德超越他的中世纪老师们的第二个方面很明显:他把上帝的启示聚焦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当然,路德并非把上帝的启示缩减到只剩十字架而其他地方都没有启示,而是把十字架作为福音神学里重要的基本准则,必须基于十字架才能完整地理解上帝的启示。上帝亲自降卑,取了肉身,用世界上卑微的方式承受痛苦的死亡,这事实本身有力地启示了上帝自己到底是谁以及他是如何行动的。挂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构成了那位向堕落人类显现的上帝的真实身份。此外,路德通过把十字架放在中心位置,强化了对上帝的知识是道德议题这一事实。对他来说,认识论无法从认知行为主体的道德立场抽象出来。简言之,本着保罗的教导,路德把神学视作个人基本道德取向的一种功能。

我们可以注意到路德在海德堡辩论中所说的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的教导特别一致。保罗在那里呈现的十字架是全人类道德与认知的测试,对十字架的不同回应把全人类分成两个阵营。犹太人看十字架是罪行,希腊人看十字架是愚拙(林前1:23),这实际上正显明了他们的心和他们对耶稣基督及其福音的态度:他们必灭亡,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十字架的本质乃是上帝拯救的大能(罗1:16)。他们对十字架不同的诠释无疑都是基于自己的文化背景,这些文化背景只能解释他们观点的具体细节,但无法为这些观点辩解,使其相对化,或使之合法化。他们最终还是会灭亡。简言之,当上帝已经自我启示时,犹太人和希腊人均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拒绝上帝;反之,他们要求上帝必须符合他们自己的文化标准。以十字架为起点接受它就是上帝所宣告的上帝拯救的大能,而并非按其表象所示视之为污秽罪人的死刑,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得救。

这一区分对路德来说有神学上和生存上(existential)的双重含义。神学上,它要求人们根据十字架来彻底反思神学语汇。这就是第21条论纲所讲的,路德在这里玩了个善和恶的文字游戏。荣耀神学家似乎称事物如其所是,因为他有罪的本性使他只能在这个世界所运转的意义准则的限度内来活动;但十字架与这些准则相矛盾,因此,当谈及上帝及其行动时,需要用反直觉的方式来使用标准语汇。路德在第22条论纲里击中要害,他称这种神学错误的源头在人性根本的罪性和悖逆。⑧

——

⑧“22.认为人可透过表象来洞悉上帝隐藏之事物,这种智慧完全是自大、盲目和刚硬。” (LW,31:40-41)

p71

不论是荣耀神学家还是十架神学家,他们都是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信仰。路德认为这些语言背后的概念需要从上帝在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启示中来定义。例如,当讨论“权力”一词时,荣耀神学家会把上帝的权力当作是与君王的权力类似的事物:强大而具有压迫性。而十架神学家则给这个词不同的定义:权力在软弱中显明。再或以“智慧”为例,荣耀神学家从世界设定的标准来理解智慧,比如视其为玩转某系统所需的才智或知识。而十架神学家则以道成肉身的上帝挂在十字架上的软弱和破碎来理解智慧:这相悖于全世界所有智慧人所预期的至高权能创造主的形象。提到“义”的时候,荣耀神学家会把它解释为一种由善行构成的外在可见的品质,而十架神学家则在本是无罪却为他人成为罪的那一位身上看到义。荣耀神学家视生与死彼此对立,人们需要尽量避免死亡,而十架神学家则认为死亡实际上是通往复活的大门。

晚年之际,在注释保罗的《加拉太书》时,路德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真正的基督教神学,就像我常常提醒你的那样,并非在上帝的威严中将他呈现给我们,好像摩西和其他的教导那样,而是呈现给我们那位由童贞女而生的基督,我们的中保和大祭司。因此当我们对阵律法、罪和在上帝面前的死亡时,最危险的就是以我们无益的空想误闯入天堂,探究上帝那不可透知的权能、智慧和威严,询问他如何创造世界又如何治理它。如果你尝试用这种方式来认知上帝,向他献上基督中保之外的赎罪祭,把你自己的善行、禁食、修士服和剃发当作上帝与你之间的中介,你必将如同路西法一样坠落(赛14:12),在可怕的绝望中失去上帝和一切。因为上帝在其本性中是无垠的(immense)、不可透知的和无限的,所以他对人的本性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因此,若你想保全你的良心和救赎而远离危险,就要禁止这种思辨空想的灵。按照圣经教导你的方式去握住上帝(林前1:21,23—24):“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此,从基督开始的地方开始—在童贞女的腹里,在马槽,在他母亲的怀中。他为此而降下,出生,在世人中间生活,受苦,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去,好叫他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将自己展现在我们眼前。他要让我们的心定睛在他自己身上,并借此防止我们攀爬到天上窥探上帝神圣的威严。

p73

这一段其实就是十架神学家概念的扩充和详述。离开基督的肉身,上帝在他的威严里是一位令人战兢、邃不可知、大有权能的上帝,在他面前,堕落的人类无法站立。不敢来到上帝面前的恐惧来自于试图在律法的基础上与上帝建立关系,这是在上帝完美的公义和不加遮盖的权能下接近他。道成肉身的想法就变得极其愚蠢,因为这与人们对一位权能、可畏的上帝所怀的期望完全相反。然而正是在此—在人类肉身的软弱中,尤其是在这软弱的最高峰,十字架上痛苦的死亡中—上帝以满有恩典、温柔、怜悯的方式来靠近他的百姓。

正是在这里路德发现律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律法—上帝圣洁的表现,一个任何有罪之人都绝对无法达到的标准—本是好的、必要的,因为它提醒我们人的有限和无能,任何人都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追求上帝。路德在海德堡辩论里很清楚地表明这一点。不论是思想还是行为,人类都无法与上帝等量齐观,而律法的工作就是把这一事实持续不断地摆在我们眼前;并且只有在十字架的语境下人们才能正确理解这一点(第23、24条)。

在讨论路德用十字架作为神学语汇标准而产生的最伟大的神学再定义之前,我们应该注意到,这对信徒的生活来说,不论从生活的期待还是经历,都意义重大。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再谈,但现在重要的是我们要理解,海德堡辩论中的神学不仅仅蕴含着基督徒认识论的道德性,也包含着基督徒生活全部的本质。

3.对上帝之爱的再定义

p74

路德由十字架而产生的激进的神学语汇再定义无异于意义的翻转。这在最后一条神学论纲里尤为明显。虽然两种神学家的区分一直紧紧抓住后代人的想象力,但是最伟大的一条论纲,整个海德堡辩论神学的顶峰,可以说是第28条:“上帝之爱并不是寻找自己喜悦的事物,而是创造所喜悦的。人之爱是因遇见令自己喜悦之事物而引发的。”就在这条之前,第25、26条论纲预示了路德对因信称义的成熟理解:遵行律法远远不足以使我们与上帝和好,这与单单通过信心依靠上帝的话形成反差。⑪接下来是第27条,这里阐述了基督的工作是一种主动的工作,因此我们在救赎里的工作应当被视为被动的、已经完成的工作。这就为上帝之爱的那条论纲做了铺垫。

——

⑪“25.人非因多行善才是义的;然而那不靠行善、只深深相信基督的人,才是义的。26律法说:“如此行’,却永远无法完成。恩典说:“如此信”,一切都已成就。”(LW,31: 41)

荣耀与十架的对照加强了人之爱与上帝之爱之间的区别。路德说,人之爱是反应性的:它在回应那些有内在吸引力的客体,是客体把这种爱引出来。换句话说,人之爱被那些首先展示出其可爱性的事物吸引。当一位丈夫回忆最初与妻子坠入爱河的时刻,他会想起当时看到了这个女人身上某些有吸引力的东西—也许是她的美貌或者有魅力的个性—因此他的心被吸引去爱她。他所爱的客体里存在某种东西先于他的爱以及他被其吸引这一事实。这就是人之爱的基本动态;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上帝在十字架上的启示翻转了这个人类逻辑。

p75

因此,与此相反,上帝之爱不是反应性的,而是创造性的:上帝不需要寻找值得爱的事物再去爱它;事物之所以可爱是因为上帝先用他的爱来爱它。上帝不是观察有罪的人类,在人群中寻找那些比其他人更公义或更圣洁的人,然后再被他们吸引。相反,十字架教导我们,上帝拣选那不可爱的、丑恶的、不义的、没有救赎价值的,把他在基督里丰盛的救赎之爱加在其上。

可以说,路德再也没有写过比第28条上半句更深刻优美的语句。它包含了路德成熟神学的雏形。例如,考虑到他对人类意志无能的立场(已经在前面的论纲中表明),从神学上讲,必须由上帝采取主权的、单方面的主动救赎行动。这条论纲正是以反对帕拉纠的立场定义了上帝之爱的内容。神学家们常常用某些抽象的方式来表述上帝的主权和预定。而在此,路德用非常个人性的方式所阐明的上帝之爱的教义,为这两点提供了框架。


作者简介:

卡尔·楚门(Cart R. Trueman)美国历史学家、前费城威斯敏斯特神学院历史神学与教会历史教授,现于宾州格罗夫城市学院任教,教授圣经与宗教研究;另著有《宗教改革:过去、现在与未来》 《路德的遗产》 《真理的宣告:约翰·欧文的三一神论》 《唯独恩典》等。

目 录

总序  1

序言  3

前言  7

缩略语  9

导 言 日内瓦与维滕堡有何相干?  13

第一章 马丁·路德的基督徒生活  27

第二章 神学家、祭司和君王 62

第三章 宣讲的道  92

第四章 基督徒生活的礼拜仪式  118

第五章 依道而活  142

第六章 从巴比伦得释放:洗礼与弥撒  169

第七章 路德与基督徒的义  200

第八章 属世国度中的生与死:政府、呼召和家庭  223

结 语 生亦如悲,生亦如喜  251

后记  258

索引  262

经文索引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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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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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