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bglzx

【书摘】凯勒《走过苦难》4.3“塑造灵魂”和苦难4.4 神、自由和邪恶4.5 神义论的通病

20251-25-1.jpg

《走过苦难》

提摩太·凯勒 著  

李 婧 译

上海三联书店;2024-7。

·正文约4700

·粗体原文标

·编录:杨原平

提要

圣经中的自由观念和现代自由观念迥然有别。圣经把所有的罪恶都看作是奴役,绝不是自由。只有我们彻底得到救赎,彻底脱离罪,才能经历真正的自由。自由的前提是按照神创造我们的目的去行事——服侍他。所以,你越有能力犯罪,你就越不自由。只有进入天堂,再没有作恶的能力,我们才称得上真正拥有彻底的自由。既然如此,能够去犯罪,这怎么能算是自由呢?

         

第一部分 了解火炉

第4章 恶之难题

4.3 “塑造灵魂”和苦难

p117

普兰丁格在他的《神、自由和邪恶》一书中对神义论为神辩护作了区分。“神义论”一词是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杜撰的,字面意思就是证明神对人类所做的一切都是正当的。”神义论的门槛很高。它试图回答“为什么?”这个大问题。它的目标是解释为什么一位公义的神会允许邪恶一直存在。它试图揭示神为苦难定下的原因和目的,以便给听者满意的答案,让他接受神对邪恶和苦难的行动都是合理的。

最早的神义论观点是“塑造灵魂” (soul-making),由公元二世纪的神学家爱任纽(Irenaeus)提出,到了近代则被作家约翰·希克(John Hick)所推崇。按照这个观点,邪恶的存在是有道理的。神创造世界是为了让人们可以寻找到他,并且在灵性上成长,最终成为他预先设计的样子。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试探,最终胜过试探,在现实环境中作出负责任的选择”,我们“不断努力,付出高昂代价,最终形成积极和负责的品格”。希克认为这种塑造灵魂的过程是无限的善,单单把灵魂创造成天真无瑕或高尚的样子无法达到塑造的目的。

这个解释很有用,它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检视我们的前提假设。什么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是舒适无忧还是在精神和道德上臻于伟大?如果生活不如意,那我们很自然地会质疑神的智慧,(p118)甚至义愤填膺。我们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我们怀抱一个未曾审视的前提假设,就是如果神存在,那他存在就是为了让我们快乐,而这快乐要由我们自己下定义。另外,如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法则即刻应验,那人们又怎么会生出勇气、谦卑、自制和诚信这些美德?没有人仅仅因为某件事公义正当、彰显爱心就去做。依照本性,我们唯一的反应就是避免痛苦和趋向享乐。所以世上的不公和艰难都是手段,让我们成为人,而不是只会条件反射的动物。

p118

不过,用塑造灵魂来证明神的公义,这个观点也有不可回避的弱点。首先,痛苦和邪恶不是按需分配的。许多人灵魂堕落,他们显然没有经历足够的逆境;有些人灵魂伟大,但他们却忍受了太多苦难,远超过灵性长进的需要。另外,这个观点也没有解释孩子和婴儿惨死的现象,更不用说动物遭受的痛苦了。

4.4 神、自由和邪恶

第二种解释,恐怕也是最广为流传的解释,是基于自由意志的神义论。它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圣奥古斯丁。简而言之,神创造我们不是机器人,也不是仅有动物本性,我们是自由理性的个体,有选择的能力,因此也有爱的能力。但是如果神创造我们可以自由行善,那他也要让我们有选择作恶的能力。(p119)所以,自由意志可能被滥用,邪恶由此而生。要想达致更伟大的美善——人类拥有理性;神拥有发自内心爱他的儿女而不是一群“宠物”——经历邪恶虽然不可避免,却也值得。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说得好:“想要被爱的那个人,不愿所爱的人被奴役……如果所爱的成了机器人,那他反而会感到孤独。”

p119

沿着这个思路,人们往往会极力主张,神从来没有创造邪恶,因为邪恶和其他受造物不同,它不是一样“东西”。不只是奥古斯丁,还有后来的托马斯·阿奎那等人都教导说,邪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创造的美好事物被扭曲、被损毁了,偏离了神最初的设计或意图。所以,只有美善没有邪恶是可能的,但是邪恶不能单独存在,一定要寄生在美善身上。神没有创造邪恶,但是他为了人类能够拥有更伟大的美善,就是自由和爱,允许邪恶发生。

彼得·冯·因瓦根(Peter van Inwagen)总结道: “全能的神知道,人类选择背弃他,由此导致诸般罪恶……但是即便如此,为了给人类自由意志这个礼物,无论罪恶多深都值得。因为只有自由意志才能带来永恒的爱,相比那看似漫长实则不然的神人分离状态,这份永恒比当中的恐惧重要得多。”

自由意志神义论非常受欢迎,但是要谨慎,因为我们可能是受文化的影响才觉得它有吸引力。按照西方文明的教导,个人自由和选择近乎神圣,这样一来,我们当然会觉得自由意志神义论有道理。但是有两个问题随即产生。

p120

第一,它似乎只解释了某一类邪恶。我们通常把邪恶区分为道德之恶和自然之恶,前者是人为的,后者则和人类无关,由飓风、洪水、地震以及种种疾病造成。自由意志神义论解决了道德之恶——但是自然之恶呢?彼得·冯·因瓦根提出了一个延伸版本的自由意志神义论,他在圣安德鲁大学的吉福德(Gifford)讲座中谈到圣经中人类堕落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人类本来有神的祝福,生活在乐园里,但是人类叛逆,背弃了神,于是失去了神的保护和同在。他说这意味着“自然之恶……是人类因其始祖滥用自由意志而要承担的后果”。所以自由意志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灾害。

但是第二个问题逐渐显现——在我看来,更难对付。神是不是真的没有这个能力,无法创造出既能去爱又不会犯罪的自由的人?认为神的确没有这个能力的观点被称为“自由至上主义”,也就是说,只要神引领我们去做对的事,那我们的自由意志就一定被侵犯,结果就是,拥有自由的人免不了要犯罪。

但是从圣经可以看出,神有主权且是自由的(诗115:3),他不仅有爱的能力,更是一切爱的源泉。但他不可能是邪恶的。他不能撒谎,不能违约(民23:19;多1:2),他不能被邪恶诱惑(雅1: 13),他的所作所为不能违背他公义圣洁的本性(提后2:13;彼前1:16)。如果神拥有自由意志,(p121)但却不能作恶,为什么其他造物不能同样有此特性呢?而且圣经的作者告诉我们,神最终会赐给我们一个没有苦难、没有邪恶的世界,里面住的全是被救赎的人。苦难和死亡将被根除。也就是说,我们在神的国度里不能选择作恶,却依然能够去爱。

p121

最后,许多基督教神学家指出,圣经中的自由观念和现代自由观念迥然有别。圣经把所有的罪恶都看作是奴役,绝不是自由。只有我们彻底得到救赎,彻底脱离罪,才能经历真正的自由(罗8:21)。自由的前提是按照神创造我们的目的去行事——服侍他。所以,你越有能力犯罪,你就越不自由。只有进入天堂,再没有作恶的能力,我们才称得上真正拥有彻底的自由。既然如此,能够去犯罪,这怎么能算是自由呢?

圣经中还有其他教导也削弱了自由意志神义论。这个观点假设,神给我们自由意志这个礼物,但他无法控制我们怎样使用它。然而圣经有多处记载,神可以凭着他的主权,在历史上引导我们做选择,却没有侵犯我们的自由,并且让我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例如,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件事很明显是注定会发生的,但是按照神的计划,所有参与其中让此事发生的人都是自己做的自由选择,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徒2:23)。这说明我们可以拥有自由,同时神也引领我们所行的路,二者并不矛盾。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所以,神既可以给我们自由意志,也可以引领我们自由选择的结果,成就他为历史定下的计划。

p122

关于自由意志神义论的前提假设,还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谈。它认为尽管历史上充满令人发指的罪恶,但是为了自由意志,那些代价都值得。但果真如此吗?如果你看见一个孩子站在火车道上,迎面有火车冲过来,你会怎么做?你会说“我不能侵犯她的自由选择!她要承担后果”吗?当然不会。你会去救她,她的生命比她的自由意志重要得多!你会侵犯她的自由意志,越快越好!你会一把将她拽过来,然后教训她说,这种事太危险,绝不能再发生。既然如此,假如真的如圣经记载,人类堕落,神为什么不能对我们也这样做呢?神为什么不给亚当和夏娃放一套电影,把他们偷吃禁果后发生的事和他们子孙后代的遭遇展示一遍,不放过任何细节,达到震撼效果?他当然可以吓唬他们,让他们再也不敢偷吃禁果。

简单来说,赐下自由意志并且维护自由意志,这难道就是神允许邪恶的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吗?神义论的目的就是要充分揭示神为什么允许邪恶和苦难,这样我们就不再质疑了。但是自由意志神义论做到了吗——它解释了大部分难题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人也不同意。如果神有好的理由可以解释苦难,那一定远远不止让我们有自由意志这么简单。

4.5 神义论的通病

p123

除了前面讨论的,历史上不乏其他神义论观点。有一种被称为自然律神义论,由C.S.路易斯在《痛苦的奥秘》 (The Problem of Pain)一书中提出,牛津大学哲学家理查德·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也提到过。这个观点强调神所创造的世界必然遵循一个自然法则——世界不可能是随机的,它的运行方式肯定有规律可循。如果我们违背了自然律,那就一定会面临相应的后果。比如,假设这个世界没有地心引力。但是如果有地心引力,你跳下悬崖,一定会受伤甚至丧命——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自然律就没有生命,于是苦难也就不可避免。虽然自然之恶危害巨大,它实际上却是给我们带来更多益处的自然律的副产品。

但是大部分苦难的发生都没有规律可循,和人们错误的选择也不成正比。如果人们受伤是因为跳崖这样的蠢事,那么受苦也算公平。但这不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自然之恶。人们不仅因为跳崖而丧命,还有另一种情形,山崩地裂,巨石滑落,无辜的人经过而被埋葬。苦难常常是随机的,十分恐怖,而且发生在看来无辜的人身上。

还有其他神义论观点我们没有讨论。有些很有创见,但是过于复杂,比如“丰富理论” (plenitude theory)。这个理论认为神创造了无数个宇宙,在每个宇宙内部,邪恶的分配各不相同,但总量都是一样的。还有些理论过于简单,(p124)比如“惩罚神义论” (punishment theodicy),只看《创世记》开篇记载了人类堕落就下结论,说苦难是我们应受的惩罚,合情合理,因为我们反叛神,犯了罪。

p124

但是《约伯记》生动展示了这个说法存在的问题,如果苦难是对罪的惩罚,为什么它发生在人们身上,却和人性中的善恶不成比例呢?为什么神允许“惩罚”的分配如此随意不公?另外,对自由意志神义论的质疑在这里也成立。神是不是没有这个能力——劝说人类始祖听他的话,避免受罚,同时又不违背他们的自由意志?我们读圣经知道,神终有一天会终结邪恶和苦难,那为什么这位全能全善的神允许邪恶一直横行?

总而言之,笼统地看这些神义论观点,它们可以解释大部分的苦难——每个理论都给世上某类邪恶提供了某些合理的解释——但是说到底,它们仍然无法把所有苦难都解释清楚。我们很难理直气壮地声称,有哪一种观点能够充分证明,神有理由允许我们眼前的一切邪恶发生。彼得·冯·因瓦根写道,没有任何一间基督教大教堂、主流教派或传统对某个特定的神义论观点表示认同。阿尔文·普兰丁格自己也说:“我必须这样讲,我们所称的神义论——试图解释为什么神允许邪恶——让我感到震惊,它们冷漠、肤浅,毫无价值。”除了这些人发出的警告,我们还可以看看《约伯记》。这卷书要表达的信息之一就是,世上任何痛苦哀伤都有神为它定下的原因,我们若以为凭借理性能够完全掌握,那既是徒劳的,也是不应该的,更不用说把所有邪恶都解释清楚了。可能圣经本身就警告我们,不要试图构建这些神义论。

p125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大部分基督教思想家和哲学家都不再寻找完美的神义论了,相反,他们更愿意这样建议信徒(在我看来是正确的),与其构建神义论,不如简单些,为神作辩护。辩护不同于神义论,它不寻求一个无懈可击的说法,来解释神允许邪恶发生的种种原因。辩护仅仅证明邪恶对神的反驳不成立,那些怀疑神的人不能自圆其说。辩护要表明邪恶存在,不代表神不存在,或者不可能存在。要构建神义论,证明的责任落在相信神的一方。他或她必须让听的人十分信服,甚至说: “现在我明白为什么所有苦难都值得了”。但如果是辩护,证明的责任则落在怀疑神的一方。为什么呢?

表面上看,这两句话——“有一位全能全善的神”和“世上有邪恶”——并不完全矛盾。怀疑神的人要给出足够的理由证明它们彼此矛盾。他或她必须让听的人十分信服,甚至说: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邪恶存在,神就不存在,或者至少神不可能存在”。但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20251-25-2.jpg

作者简介

提摩太·凯勒(Timothy Keller, 1950-2023)美国神学家、护教学家,纽约救赎主长老教会创会牧师。其著作《为何是他》和《一掷千金的上帝》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另著有《诸神的面具》《婚姻的意义》《工作的意义》《慷慨的正义》《十架君王》等。

目 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了解火炉

第1章 不同文化中的苦难  017

第2章 基督教的胜利  045

第3章 挑战世俗文化  083

第4章 恶之难题  111

第二部分 直面火炉

第5章 挑战信仰  147

第6章 神的主权  169

第7章 神的苦难  191

第8章 苦难的原因  211

第9章 学会行走  242

第10章 苦难各异  267

第三部分 火炉中同行

第11章 同行  293

第12章 哀哭  313

第13章 信靠  333

第14章 祈祷  353

第15章 思考,感恩,爱  386

第16章 盼望  411

后 记  419

注 释  423

===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

IN CHRIST